一、指导思想
中国象棋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它以丰富的历史内涵,精彩纷呈的竞技和强烈的艺术魅力,深受人们的喜爱。中国象棋以其自身的教育价值,已经成为我校的一项普及的共同活动,成为我校特色的校园文化。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提升学生个人素养,同时为广大棋艺爱好者提供一次积极发展自我,充分发展才艺和思维能力的机会,社团活动的开展要保证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兴趣活动的开设与开展逐渐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亮丽的窗口。棋是中华民族文苑瑰宝,开展棋类活动不仅可以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分析、计划、逻辑思维的能力和局面判断能力,而且可以通过棋类活动,提高学生对棋类活动的兴趣。
三、活动安排
11月2日开始组织报名,11月10日叁赛报名时截止
11月7日-11月21日训练
培训裁判:11月21日
比赛时间:11月28日-12月19日(下午放学后4:10-5:10)
活动场地:A楼501、504、505
竞赛办法:三局两胜,分组情况根据抽签决定
比赛主持人:杨玉涵 方尚鹏 赵贵瑞 陈自强
裁判:15人,参加比赛人数:70人左右
四、比赛方法
初赛:每位选手参加两局比赛,抽签决定对阵。第一局: 1对2,3对4,5对6,7对8以此类推;第二局:1对3,2对4,5对7,6对8以此类推。两局都负者淘汰出局,其余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第一轮胜出的选手带分进入第二轮,胜一局积2分,和一局积1分,输一局记0分。每位选手再次参加两局比赛,抽签决定对阵。第一局: 1对2,3对4,5对6,7对8以此类推;第二局:1对3,2对4,5对7,6对8以此类推。
五、比赛方式
比赛赛制:本次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每阶段比赛采用选手抽签的形式,保证比赛公平、公开。
比赛规则:初赛阶段根据抽签进行分组,采用淘汰制,比赛中获胜方即可进入下一轮比赛,输棋者即被淘汰,最后取各组第一名进入复赛。复赛阶段选手仍采用淘汰制赛,比赛中获胜方即可进行下一轮比赛,输棋者即被淘汰,最后取各组第一名进行决赛。决赛阶段采取循环制,进入决赛的选手按照大循环的比赛方式,采取积分制(胜者积2分,和棋者积1分,负者积0分),最后按积分排出冠、亚、季军和优秀奖各一名。
活动要求:比赛选手提前十五分钟到场,迟到十五分钟自动弃权,对手直接晋级。比赛过程中落棋不悔,有悔棋者取消参赛资格。比赛过程中坚持“观棋不语”原则,旁观者不允许在比赛期间发表言论、看法、违者将被请出比赛现场。参赛选手在比赛中服从裁判管理,发现不服管理者取消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六、比赛原则
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讲究棋风、棋德,赛出风格,比出水平。
七、比赛制度
象棋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选手猜棋)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或走成和棋为止,落子无悔。
八、象棋棋规: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输棋对方得胜:
(一)帅(将)被对方“将死”。
(二)帅(将)被“将军”无法避免地同对方将(帅)直接对面。
(三)被“困毙”。
(四)封棋着法有误。
(五)走棋违犯禁例应当变着而不变。
(六)在同一局棋中单方面出现第三次“违例”。
(七)自己宣布认输。
(八)因违犯纪律被判输棋。
对局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和棋:
(一)属于理论上公认的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势。
(二)提议作和应使双方机会均等。只要是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双方都不许反悔。
(三)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已达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可由任何一方提议作和经审查局面属实即使另一方不同意裁判员也有权判为和棋。如双方都没有提和而循环反复局面还在延续裁判员有权不征得双方同意就决定判和;但如所走着法已同上述循环反复局面无关时则不能按照本款处理。
九、比赛结果:通过比赛决出冠、亚、季军和优秀奖四名。
十、活动纪律:
(一)叁加棋类课外活动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活动,不得擅自占用上课时间,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二)活动中要讲文明、讲礼貌,尊重对手,严禁以下棋的形式进行不正当活动。
(三)在活动中要遵守活动纪律,服从指导裁判的安排。
(四)要保持活动教室的卫生,爱护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