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地做好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月24日下午,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条例》共六章,包括总则、附则以及风险防控、安全管理、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从2023年1月1号起施行。
学习会上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潘明传达了市教体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他指出校园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职工要时刻“警钟长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要求。随后潘明带领全体教职工对《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进行了具体解读,学校安全工作以教育在先、预防为主,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暴力、溺水、诈骗等专题教育,普及国家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踩踏、网络信息安全、传染病预防、防灾避险等知识。他强调,全校每一位教职工都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在各自岗位上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做到尽职尽责,依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校园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泰山。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身心健康放在首位,持续提升校园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我校将继续把《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不断开展系列安全活动,加强校园日常管理,建设平安校园!
文:王志杰
图:江夏灿
初审:王仁善
终审:潘 明